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 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
3.6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7 月26日至 2010 年 7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3 时(北京时间),在 吉林市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及上述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7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上午9:00分,地点为 吉林市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视为无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