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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2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冕发改项[2010]76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四川
工程名称: 四川冕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一期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单位: 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冕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一期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冕宁县复兴镇
 实施时间 计划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工期3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集中区入口广场、园区大道和南进出口通道行道树、沿108国道12米宽绿化带绿化工程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已落实
报名条件: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①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具备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具备园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比选申请人近三年以来有2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7月2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7月2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冕宁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备注栏注明: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冕宁县支行
账  号:63510104000827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50.00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7月30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报名期限: 2010-7-27|2010-7-30
联 系 人: 彭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0834-6769882、13981576738
联系传真: 0834-6769882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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