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0.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7至2010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电子光盘)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