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合同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合同段,优先中标第一合同段)
3.2本次招标施工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0年7月27 日~8月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1:00时、下午15: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西路海宁市规划建设局附楼一楼、联系电话0573-87289216)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施工图纸每套300元。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8月2日16:00,集中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一楼大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8月2日17:00,会议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四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9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电话:0573-8728921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