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标段与第二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包括二级,下同)以上资质,其中第一标段还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第三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三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三个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施工企业的投标申请。
3.2 监理招标:
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类似公路、桥梁等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8月2日至 2010年8月6日,每日8:30至 11:30时、15:00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武县城关镇解放北路县乡公路管理站办公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申请人提供)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以上证件交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并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荷花园大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