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7-29 9:00:00时至2010-8-4 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房管局七楼、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建行七楼)。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报名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2.报名须持投标专职交易员证..3.省外企业须办理入黔备案手续原件.4.本工程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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