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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秦淮区来凤街1号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3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秦淮区来凤街1号地块项目园林绿化施工
招标单位: 江苏汇远房地产发展实业公司
代理单位: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6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3,5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园林绿化施工
        2、工程地点: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园林绿化及附属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500 m2。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7月30日至 2010年8月5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资格预审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携带项目经理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预审;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半年(2010年1月-2010年6月)投标申请人连续为所报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③开标时,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项目经理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原件和资质证书原件,投标的项目经理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④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⑤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种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期限: 2010-7-30|2010-8-5
联 系 人: 鲍雪婷
联系电话: 025-83727765
联系传真: 025-83731796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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