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投标人须是所投设施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5)投标产品质量获检测单位认可。
(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垃圾桶、座凳、指示警示牌、导游说明牌、值班岗亭采购及安装,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每标段。
交至:徐州市
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至 2010年8月5日。
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8、请申请人于 2009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7)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产品的授权或代理协议。
(8)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9)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以上资料(1)~(7)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
10、本工程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