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或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
3.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要求:①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证(含安全B证及社保证明资料);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证件(含社保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要求
4.1 投标人须在 2010 年 8 月 3日至 2010年8 月 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含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证(含安全B证及社保证明资料);(7)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证件(含社保证明资料),(8)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工程监管股备案通知书((1)-(7)项需同时提供一份加盖了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报名时应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含一份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不含设计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0年 8 月 10 日18:00以前向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7901040006537
请注明“攸县酒仙湖步行游道工程项目”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 8 月 23 日9:00时整,地点为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