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提供《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3 报名审查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IC卡(一正两副,同时要求正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壹级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5. 安全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IC卡;
6. 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罚期内的承诺;
7.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备案);
9.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备案证书》及相应的IC卡。
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 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报名超过15家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
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