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完成过 园林绿化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要求:单项合同城市 园林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且合同工程造价≥12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由 设计、监理、建设和施工四方签章)的三项原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园林绿化面积的,则需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面积的资料的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信誉要求:1、2007年8月20日至2010年8月19日,投标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申请,申请格式详见附件,《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于2010年8月19日17时前未提交该项查询申请的,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2、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投标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