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3个,已交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4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4 个标。申请人对2个及以上标段提出申请时,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所申请的多个标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所有重复出现的标段按不通过资审处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8日每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2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25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 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