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完成过类似施工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完成过类似施工工程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完成过类似施工工程业绩。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至 2010 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C区园林绿化处窗口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