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18日至 2010年8月2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30分至17:30分,在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为满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价,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项目偏差-4分,根据清标计算出偏差额绝对值之和与其投标报价的比例,每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报名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劳动合同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3、开标时,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6、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8、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9、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含光盘)。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
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8-18 9:00到 2010-8-24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