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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19围西工业园湿地防护林区综合建设工程招标
[日期:2010-08-1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穗林函【2009】38号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19围西工业园湿地防护林区综合建设首期项目园建及道路工程、引鸟专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代理单位: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19围西工业园湿地防护林区综合建设首期项目园建及道路工程、引鸟专项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 020-8498786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3380005399、020-390995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19围西侧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我区19围西侧,属19围西工业园湿地防护林区综合建设首期项目园建及道路、引鸟专项工程,投资金额约8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跨度为20米的钢结构桥、两层结构观鸟屋、木栈道、园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工程规模:工业园防护林区面积约84公顷。
【招标控制价】:626.840543万元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9月7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9月7日,9 时30分至11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9月9日10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5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电子化资格审查,非电子化评标)。
报名条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投标人自 2007 年2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具有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定额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2-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投标人需提交纸质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报名期限: 2010-8-18|2010-9-7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3380005399、020-3909959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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