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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东区汤泉旅游区汤河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8-1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山东
工程名称: 山东河东区汤泉旅游区汤河景观绿化二期工程
招标单位: 临沂市汤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25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1、汤泉旅游区汤河景观绿化二期工程全长1160米。主要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石工程、景观亭、给排水、公厕等建设内容,分为两个标段,在桩号BK2+655处,通过此桩号以滨河路道路中心圆弧线的半径为分界线,(2+020—2+655)为一标段,(2+655—3+180)为二标段。概算造价约250万元。
1.2、工    期:20天
    1.3、质量标准:合格。
1.4、养护周期:二年。
 
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0年8月21日16:00时前到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报名,报名后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3.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6、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3.7、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10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8、外地进临沂企业须具有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3.9、由企业所在地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及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汤泉旅游区汤河景观绿化二期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河东区招标办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4.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文件规定支付
 
报名期限: 2010-8-17|2010-8-21
联 系 人: 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 0539-711692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河东区民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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