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相应专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企业不得挂靠、转包,外来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跨区注册备案手续。 (5)本县外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报名期间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在建设领域近一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无重大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四、报名资料 1)根据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持企业介绍信,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简历及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合格证、投标人业绩等有关证明(原件退还,复印件订成册留存)。 五、报名时间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在于2010年8月19日至2010年8月 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到祁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200元,售后不退)(节假日正常上班)。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1)本县企业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预审,县外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10年 8月24日17:30时前送达黄山市祁门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2)招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3天内,向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请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如合格投标人过多时,业主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选定不少于7家企业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