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投标资格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拟派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派出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 园林高级技术职称。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2010年6月倒计一年以上)。
6、报名企业必须在自身报名前(以招标人出具的收据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自身报名前到招标人处凭汇出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换领收据。
开户单位:河源市城市管理局
开户银行:河源市工行营业部
帐 号:2006002229201070766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8月26日(每天8:30~11:30,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15:00)。
2、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源市区凯丰路6号106室)。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料(100元/份)。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社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须知
法定代表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现场勘查、开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带备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名,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0年8月26日15: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2、各报名企业于2010年8月26日16:3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告,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