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 二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须年检合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非漳州市建筑企业,应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20 日至 2010年 8 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703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9 月 1 日 17:00时前(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1 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