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信誉良好,且还须有近三年(2007年8月20日—2010年8月20日,以验收记录所载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指4000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综合性工程”的定义见《关于修订<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中的“相关注释”部分,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
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
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
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近三年(同上)承担过类似工程(同上),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其中一条: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一级;(5)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其中一条: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6)企业业绩、信誉:要求同上;(7)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要求同上;(8)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须按规定办理)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9)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10)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11)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工;(12) 招标人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和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获得的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原件(须按规定办理)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施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证明;(7)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需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原件(必须提供)、验收记录原件(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应提供)及其它有效证明资料;(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需将: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复印件单独装订一份提交;三、资格预审办法:采用评分排名法,采用评分排名方式确定9家单位参加投标,详细评分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合同付款: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完成工作量的75%;在承包人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或提供使用后,支付至工程款额的80%。 苏州工业园区投诉受理电话:0512-6660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