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是广州市建委《关于公布亚运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查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文)推荐的施工企业名单内的企业(详见附件);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递交申请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1)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十、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份, 一 份正本 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附件一:《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投标确认函》
附件五:《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推荐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