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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金陵翠屏翠屏山庄四期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9-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J02012-16SG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金陵翠屏翠屏山庄四期绿化
招标单位: 南京金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30,0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1,5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翠屏山庄四期绿化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园林绿化及古建筑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0000 m2。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9月15日至 2010年9月20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的原件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的原件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本工程对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无要求,但需提供一名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经历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3、资格预审时,需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付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5、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6、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招标文件费用:400元/套。
七、有下列
报名期限: 2010-9-15|2010-9-20
联 系 人: 刘亚鹏
联系电话: 83650522-8003
联系传真: 83650622-8002
联系地址: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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