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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县林祥谦烈士陵园环境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9-1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FZGT(侯)201000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闽侯县林祥谦烈士陵园环境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闽侯县“二七” 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所
代理单位: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林祥谦烈士陵园环境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FZGT(侯)2010006)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10]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二七” 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所,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侯县“二七” 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2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广场、休憩凉亭、管理房、厕所等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准,图纸为参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国广一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 二 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0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3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9-15|2010-10-13
联 系 人: 蔡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3320580
联系传真: 0591-87725195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8号洪山科技园5#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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