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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爱园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仿古建筑工程招标
[日期:2010-09-1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2010-JSSW-SY09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爱园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仿古建筑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 泗阳县民政局
代理单位: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爱园烈士陵园内。
(二)工程规模:新建仿古建筑二座、拱桥一座、曲桥一座及昭忠祠改造等。
(三)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10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报名条件: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的。
四、申请人于2010年9月16日8:30至9月2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建造师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廉政准入通知书[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上述(一)~(八)所有原件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其评价因素及相应分值标准为:
1、价格                                  70分
2、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3、质量                                   2分
4、工期                                   2分
5、业绩                                   4分
6、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答辩 2分
(二)评定价格得分时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
本工程设定投标控制价下限。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下限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6%(控制价下限只设定一次)。凡低于“投标控制价下限”的报价为废标。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加1.5分,有效期三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3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1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五)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陈述部分:由项目负责人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分值为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其陈述情况进行评分。
答辩部分:由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做法等问题进行回答。题目共两道,每个题目分值0.5分。评标专家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八、付款方式:工程主体完成一半时付合同价的20%,工程主体全部完成时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工程审计验收合格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
报名期限: 2010-9-16|2010-9-21
联 系 人: 史红秋
联系电话: 0527—85252715 13773971887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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