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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钱湖人家一期延伸项目市政、绿化景观工程招标
[日期:2010-09-2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宁波钱湖人家一期延伸项目市政、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420.000万元
建筑面积: 31,024.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10GC0603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湖人家一期延伸项目市政、绿化景观工程己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以 甬东旅经发【200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在宁波市东钱湖钱湖人家一期安置小区旁。
建设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330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10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044平方米;本工程造价约420万元;
本项目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2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内的市政、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施工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3年(指2007年1月1日至今)曾承接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300万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市政、绿化景观工程(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须在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通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标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4投标人须在信息发布之日前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备案通过。  
4、投标申请受理:
4.1审查方式: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1家时,随机抽取11家;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3家且≤11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2受理时间开始时间:2010年 9 月 29 日9:00,截止时间:2010年 9 月 29 日16:00。   
4.3受理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楼。
4.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且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备案登记通过;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期限: 2010-9-21|2010-9-28
联 系 人: 陈丹丹、颜圣洁
联系电话: 0574-87190614
联系传真: 0574-87193548
联系地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号楼13层)1号窗口
备 注: 备注:    
(1)投标申请人或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的,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 
(2)投标申请资料中《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下载使用,身份证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则应提供双面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在投标申请同时提交招标(代理)人,由招标(代理)人审查。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   21  日至2010 年  9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号楼13层)1号窗口(详细地址)持宁波市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交到招标代理单位,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退还,退还时图纸缺一张,赔偿100元,依次累计,扣完为止。 
5.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 1号楼13层),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幕或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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