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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银星社区公园建设工程招标
[日期:2010-10-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hnzx10—10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市银星社区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单位: 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概况: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完工日期为2010年12月。标底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绿化、亮化和公园硬件设施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6、质量标准:合格。
7、拟采用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综合评估法(A)及长建发[2006]66号文件规定。
8、资格审查及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抽签入围。
9、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到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楼,联系电话:0731-85117733)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开标后无损退还。
报名条件: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2.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近三年内无任何违章、违法等不良记录,企业经济实力雄厚,且企业注册资金两千万元及以上;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
2.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园林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中标并竣工的类似经验(中标价80万元以上,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为准),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为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3.1、投标申请人须由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持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三年内类似工程资料原件(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为准)及近三年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省外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资格证原件到现场参与报名。
3.2、外市及省外施工企业须在2009年6月1日以后已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88665272)办理了备案手续的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3.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社保证明原件。
(上述所有原件证件资料复印各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4.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4.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4.3、预付投标保证金: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在2010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前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到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80080000031335540012;开户行: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否则,将视为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名期限: 2010-10-9|2010-10-13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5117733
联系传真: 0731-85126633
联系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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