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生产或销售本项目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到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之内。 八、现场踏勘:无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验收完毕付款90%,余款10%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 十、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投标时交)。 十一、报名: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上班时间传真报名,未报名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场现金交付,成交的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的当场退还。 十四、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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