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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城市的文化脉络
[日期:2008-07-30]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强调公众参与,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 汤羽扬

  首先,我认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区”推介是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走过了几十年,是一个大的系统,如果用“点、线、面”来比喻比较容易理解,将文物保护单位看做是“点”,其保护相对容易,将街道看做是“线”,它的保护就困难一些了,将历史文化街区看做是“面”,保护难度就很大了。本次推介活动选择哪一点,即处于这个系统的哪一环,要明确,也是十分必要的。

  我个人认为,此活动应该重视公众参与,并从普及公众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知识的视角切入。我想,由于历史街区情况比较复杂,公众判断较为困难,因此从“街”开始推介,可能更容易使公众参与进来。

  另外,关于评审的要求,我个人觉得年限不是最主要的,街道的繁荣度也不是放在最前面的。评审时不应该把历史文化街的重心放在商业角度上,能够使居民安居乐业,有宜人的环境和亲密的邻里关系也是好的,不能违背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我认为,一是要看重区段保护下来历史信息量;二是保留下来的民间传统活动,这比现在的商业活动可能更有意思;三是管理要做好,包括其吸引力、特色。有没有居民参与保护也很重要,尤其是原住民而非外来人的参与,如果只是单纯的政府强制,这个街区的活力是不能长久的。

  从各省市现有历史文化街区中精选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张 杰

  我觉得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区的推介范围在各地政府依照有关法规已划定公布的历史保护区中挑选是最好的,把我们这次活动作为那个工作的一个样本和引导方向。评选标准可涵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街区活力、环境风貌、社区管理等方面。希望把推荐的标准制定和现有的政府的历史保护区工作的目标形成互动。在现有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挑选那些工作开展得最好的,社区真正有意愿保护、参与这项工作的街区作为名街。在现有历史文化街区基础上搞推介更好,要少而精,这样在地方上可以起到一个启示和模范的作用。

  另外,因为这次是媒体主办的活动,宣传形式不要盲目地搞时尚,避免把历史和民俗文化都弄成了时髦的东西。原则上,我不反对历史和时尚相结合,但不要把历史的东西都搞成时髦的。上海新天地是一种模式,但不能因为新天地火爆,全国各地一搞街区保护开发,都要去学新天地。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活力不代表都要开店办商业,老百姓安居乐业也是一种活力。

  名街推介应该侧重地域特色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侯卫东

  关于本次活动的性质,我认为,历史文化名街区推介活动,是一种媒体推介、宣传性质的活动,当然,这项活动对于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区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活动要注意和国家级的名城、名镇、名村体系有所区分,也可以互补。

  另外,评选标准方面,我提几点意见:涉及到评选的文化要素,应该注重街区的独特性和地方特色,而不只是泛泛地讲当地的文化。所以,我认为历史文化名街区不应是统一的标准,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在不同的区域内,要更多地注重地方特色。

  另外,关于推荐中的“知名度”问题,我认为,一个省市对于传统文化来说未必刚好就是一个具有完整核心价值的片区,所以应该是“区域内”,不要把它限制在本省或本市内,而是一个大的“文化区域”。比如说陕西关中地区,不是一个行政概念,是一个文化概念。

  另外,涉及到“经济地位”,刚才有专家提到,应该跟现代的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我想强调一点,“经济地位”不应是具体的GDP等量化数值,如果这片街区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影响,也应该算是拥有较高的经济地位。这一点上,我们应该从较宏观的角度来衡量。

  另外,活动的标准应该重视街区的管理和相关利益参与者。对于一个街区来讲,如果相关管理者、利益者自己都不重视,把它选为名街也没有太大意义。所以,涉及到相关的申报材料,自然应该有这方面的材料。

  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规划与历史名城保护研究所所长 张 兵

  历史文化街区或者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和整治建设,在我国各地有着不同做法,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即便在规划师业内,对怎么做好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理解不同,设计手法上有各自的探索和尝试。比如有些城市对街区的改造,尽管面对很多历史遗迹、名人故居,还是“视而不见”地拆掉了,有些设计和规划的手法用错了地方,历史文化街区被改造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但还是当做历史文化保护来加以宣传,这样公众的理解上就更加混乱。总的说来,我觉得一个时期以来,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观比较混乱,缺乏一定的认识标准。
我觉得中国文化报社要开展的活动有利于推动如何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讨论,倡导“好的”“正确的”街区保护方法。第二个标准是看街区的活力,拥有活力的历史文化名街,才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第三个标准是看社区的参与程度,要考察社区中老百姓对街区历史文化的认知程度,促进中国社会公众历史感的增强。

  在这个基础上,我还有几个建议。一是能否将“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区”评选改为“中国著名历史文化街区”的评选,从指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中选出一些保护方法得当、保持活力、社区接纳的案例来推广,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导向。

  二是不见得非要坚持“一城一街”的名额。拿我们名城现在正在做的安徽桐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来说,古城中有南大街、胜利街、北大街、东大街等好几条街道都保护得很完整,而且保留了很好的氛围,都有条件入选。

  三是作为媒体来组织这个活动,不妨在申报材料上提出比较全面的申报评比要求,比如说,一定要把目前的状况做一个完整的记录,要有平面图、多媒体资料。这样我们5年、10年以后还可以根据资料来比对分析变化的趋向,看保护得是好还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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