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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注意发展“地方风格”建筑
[日期:2008-09-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短短20多年,深圳成了一个人口超过千万的城市,这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几乎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中,深圳的建筑风格开始出现“大杂烩”的局面,从“欧陆”到ArtDeco,从地中海到纯粹现代,什么都有。这些建筑体量较大,数量也很大,但这样的大杂烩式的建造,倒很难形成一个城市的形象,想起深圳,脑子里就是一堆楼,而没有什么鲜明的特色。

  现在房地产业开始放缓发展,建筑量肯定会减少,我倒觉得是个在设计上能够有更多时间去思考深圳未来建筑应该走什么方向的好机会。如果把握得好,深圳可能以后会建成一个不是那么中性化的“国际都会”形象,而能够有自己独特的建筑色彩。

  在众多的风格中,最少关心的是地方建筑风格。深圳在广东,这里白话文化和客家文化发达,在建筑上是有好多可以借鉴的元素,可惜在过去的20多年,这些完全被商业炒作西方建筑风格压抑了。如果我们看看东南亚地区的建筑发展,就会发现除了西方风格、现代主义之外,地方风格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一点是我很希望深圳能够学习的。

  所谓“地方风格”,是指建筑上吸收本地民族民俗的元素,使建筑体现出地方的特色。这种主张,早在战后的日本现代建筑中已经得到体现,丹下健三的广岛原子弹受害者纪念公园、香川会所的设计等,在地方风格上有明显的体现。

  现在我们看到亚洲国家对于地方主义建筑的发展,基本具有四个方面的途径。

  第一个方向叫做“复兴传统建筑”,其特点是把传统、地方建筑的基本构筑和形式保持下来,加以强化处理,突出文化特色,删除琐碎的细节,基本是把传统和地方建筑加以简单化处理,突出形式特征。

  第二种方向叫做“发展传统建筑”,这种方式比较明显的运用传统、地方建筑的典型符号来强调民族传统、地方传统和民俗风格。与第一种类型相比较,这种手法更加讲究符号性和象征性,在结构上则不一定遵循传统的方式。

  第三种叫“扩展传统建筑”,是使用传统形式,在功能上进行扩展。

  第四种方法叫做“对传统建筑的重新诠释”,主张使用亚洲和其他非西方国家的传统建筑符号来强调建筑的文脉感。作为后现代主义的一个流派来讲,我认为,这是应该得到提倡的一个途径和方式。

  我们审视这些建筑探索的时候,如果能够从我们本土的建筑中吸取养分,是能够打造出新一代的优秀作品来的,这样也就能够打造一个具有自己特点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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