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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总到最后一刻才“叫停”
[日期:2009-07-06]  来源:文汇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本来就要被拆掉的外滩百年老建筑“划船俱乐部”,在专家和媒体的积极呼吁下有了个扭转性的结局。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昨天向本报证实,“划船俱乐部”将会留存下来,在有关方面的初步方案中,这座建筑的中间部分将原样修复;上世纪90年代初被拆除的东翼虽不再复原,但西翼的游泳馆的外墙和门、窗都将恢复原来的形态和装饰,其中的游泳池也将保留部分内壁供后人怀旧。

  6月20日,文汇报发表独家报道《专家紧急呼吁:“刀下留情”》,引起了社会各方对即将被拆的“划船俱乐部”的关注。从“拆”到“留”,“划船俱乐部”命运的骤变,折射出上海对自己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意识正不断增强,而由此事引出的问题仍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散落在城市各处的有价值的老建筑远不止“划船俱乐部”一座,上海还有多少历史文化“家底”没被摸清?缘何每次都要等到推土机启动前的一刻,专家站出来疾呼,才“突然发现”眼前老建筑的价值?

  对此,专家的呼吁是:在城市展开新一轮建设的大背景下,应该尽快为历史文化建筑做好身份确认,加快制定专门的保护法规,同时提高全社会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意识。

  对“家底”还心中无数

  一边是老建筑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化作瓦砾,一边是专家学者痛陈意见。这样的情景总在许多城市不断上演,即便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走在全国前列的上海也不例外,为何?

  “对留存的东西心中无底!”阮仪三教授指出,上海纳入保护名册的老建筑至今仍相当“稀少”。根据他提供的数据,上海历年来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的有632处,“对比一下伦敦有多少?1万处!”他说,一提保护,大家想到的就是文物,殊不知,够得上文物级别的建筑只是历史建筑里的一小部分,而其余的大多数就被视而不见。

  上海史专家薛理勇给记者讲了个故事:2008年底,市文管委接到市民提供的线索,说苏州河北岸“清水湾”二期正在拆迁的地块上有一幢五开间的大型民宅,大约建于1900年前后。文管委立即派人实地调查,并邀请多位上海历史和建筑保护专家论证。经初步确认,“五开间”原为知名昆曲艺术家徐凌云的别业,名“水云乡”,是他研习昆曲之所。文管委与开发商协商,最终决定将这座建筑平移到苏州河边保护起来。“前段时间我又去现场,平移的前期工作已就绪。”薛理勇挺高兴,因为随着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的提高,像“水云乡”和“划船俱乐部”这样越来越多的“刀下留情”个案终以喜剧收场。可是,为避免更多有价值的老建筑消失,仅靠一次又一次的紧急“叫停”,显然远远不够。

  老建筑没有生存保障

  上海同济大学建筑系主任常青认为,问题出在老建筑没有生存保障。“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没有针对历史建筑的专门的保护法规。上海较早实施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保护的也只是已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对那些尚未获得保护身份、但确有价值的老建筑却无能为力。”

  而在一些国家,制定历史建筑保护法规,已成为文化自觉。法国在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历史建筑和旧城的保护法律,早在1840年就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962年颁布的《历史街区保护法》(通常称“马尔罗法”),要求把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划定为保护区,制定保护和利用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加以严格管理:区内建筑不得随意拆除,维修改建等需由国家建筑师指导,符合规划要求的修缮可得到政府资助,并享受减免税赋的优惠。

  不能让城市失去记忆

  与法律不健全对应的,是保护意识薄弱。以“划船俱乐部”为例,在多方努力下,它总算幸免未被拆除,但有人不解:“这么破的房子留下来有啥意义?”

  “绝不能根据眼前的模样好看与否、光鲜与否,来确定一座历史建筑的价值与去留。”常青说,历史建筑的价值,首先看它是否为“稀有濒危品种”,如果是,就该像标本一样悉心保存。从这个意义上说,“划船俱乐部”正是外滩源地段内历史最悠久的地标建筑之一。即便在整个外滩范围,这座建筑建成时间也仅晚于英国领事馆、汇中饭店、福州路17-19号、新天安堂及附属建筑等。而且,“划船俱乐部”是中国最早的室内体育设施之一。

  一座抛弃历史的城市,无异于患上失忆症的人。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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