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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的城市还是市长的城市?
[日期:2009-08-17]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由住建部批准立项的《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各地成立由市长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多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能协调统筹,形成“大城管”格局,“大城管主任必须由市长兼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据悉,全国已有多个城市正在探索“大城管”的城管模式。

  真人版“猫和老鼠”游戏已经进入了死胡同,更为庞大的集城管综合执法、环卫、园林、市容、市政、爱卫等于一体的“大城管”,颇有呼之欲出之势。这或许是饱受诟病的城管名正言顺转正的出路,但同时也或许是城管绑架更大的公权力的开始。

  本质上,“大城管”的动议虽然符合政府部门“大部制”改革的宏旨,但与其他“大部制”改革是对原有行政权力进行重新整合不同,“大城管”还蕴涵了对城管正名和正身的潜在意味。问题在于,城管从面世以来其身份和执法权即饱受争议,那么现在让市长挂帅、整合多部门城市管理职能,让城管以一方面的力量深嵌其中,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四川省广元市城管局副局长坦言:“建设局或规划局下设的城建监察支队或城管执法局,一般是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即使让市长做这个类似于“领导小组组长”的“大城管”主任,行政主体依然是“城市综合管理局”,其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然令人怀疑。

  目前城管的死胡同症结,在于行政权力在“自我扩权”和实施中,根本没有与公民权利呼应互动。而在“大城管”的动议中,这种呼应互动依然被排除在外。更危险的是,政府行政权力是讲究体制内相互制衡和监督的。而以市长为主任的“大城管”,靠谁来制衡和监督?公权与公民权利不能呼应互动的话,公权力很可能就会逐渐变得臆想和恣意,比如曾经的“无摊城市”和强拆报亭。那么,这种情势下,以市长挂帅的“大城管”统领城市管理,城市到底是市民的城市,还是市长的城市?

  城管困境的出路,不在于强制赋权或者纳入到某一个行政体系当中,而在于厘清公权界限和公权责任,并且以谦卑的姿态与公民权利呼应互动。而在“大城管”的构架思路中,公权界限和责任,不是越整合越清晰,而是表面上看起来城市管理实现了大一统、而深层次看原有各城市管理部门的责权更加混淆。更重要的是,行政权力的整合“扩张”过程和指向,都没有配套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

  所以,动议形成“大城管”格局,不只是作为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和课题组,需要公开征求意见,在实际的行政探索中,更需要广泛征询民意,在行政体制和制度体系中,保障给予弱势群体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尽可能多的实际可分享空间,破解城市管理的关键矛盾点;还需要配套公民对以市长挂帅的高规格“大城管”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这两方面如果被旁置,那么“大城管”还是慎行缓行。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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