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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挖令”引发的话题
[日期:2009-11-03]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从11月1日起至明年4月15日,沈阳市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进行挖掘道路施工。对在11月1日前审批的道路挖掘工程,已完工的将按标准质量恢复道路,未完工的须在11月11日前将道路挖掘管沟恢复完毕。

  沈阳市这个“禁挖令”是不错的。类似“禁挖令”时下在全国各地似曾相识,人们总说,咋不给马路安个拉链?

  好端端的马路之所以经常被开挖,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城市建设缺少统一的长远规划。二是与个别部门政绩工程有关。我想,若事先没有完善的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相关服务设施没及时配套、升级,恐怕“禁挖”会变成“紧挖”,禁令总会被“原则上”冲淡。

  首先是前期规划。没有好的规划,摸着石头过河,那必然会带来相关配套设施的滞后,日后需要反复开挖。要想城市马路少开膛,必须减少行政权力过多的干预规划。既不要行政权力与意志过多地直接参与规划,还要保持城市规划执行的连贯性。

  其次是,对规划的执行建设不能偷工减料。规划本身需要注意细节考虑,且应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做好设计并不难,难的是要把那些细节和超前规划设想完全实施。很多时候,道路开挖过频是缘于在初期建设过程中,基于成本考虑或者是监管不严,导致一些暂时用不上的规划设计内容没有建设完成就将道路交付使用了。

  另外,曾经有城市水管反复爆裂,缘于工程质量问题。对规划的执行建设不能偷工减料,用咱老百姓的话说,做一件事就该像一件事,不要频繁返工,不然损失会更大。

  再者是,城市道路频繁开挖只是一个表象,背后还隐藏着多个部门的不协调。这其中既有相关行业之间的竞争带来的协调难,致使地下预埋资源不能共享;也有城市居住和商业布局的不协调的原因。试想一下,一道路的下埋管道设计为供1000户居民使用的网络容量,若城市建设中改变这样的城市布局设计,就必然会带来相关需求的扩大,最后只能无奈地接受再次开挖道路了。

  综上,若这些病根不除,一纸禁令恐难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当然,以禁令倒逼相关部门除去那些病根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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