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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筑公园广场草木频遭损坏
[日期:2009-05-20]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4800平方米绿地被占用,100多起乱搭乱建行为被查处

  筑公园广场频遭损坏

  日前,贵阳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了《贵阳市公园和绿化广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20日,执法检查听取了贵阳市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据悉,由于随意摆摊设点、无序经营、游人攀折花草树木等行为,造成公园和绿化广场内植被、基础设施受到人为破坏。2007年至2009年,贵阳市共查处擅自占用绿地乱搭乱建行为100余起,面积约为14800平方米。

  据悉,根据《贵阳市绿地系统规划》,贵阳市正按照合理布局、科学配置的方针有序建设公园和绿化广场,逐步实现城区范围3000米半径内有市级公园、2000米半径内有片区级公园、1000米半径内有居住区级公园、300—500米半径内有居住小区级公园和街旁小游园,城市景观特点鲜明。

  目前,已经先后建设了瑞花广场、大十字广场、市级行政中心广场、百花广场等绿化广场,各主次干道结点部位还配置相应的街头公园、绿地。并基本建成南明区“观凤山山体公园”、“湘雅山山体公园”、“大岩坡山体公园”,云岩区“照壁山山体公园”、“仙鹤山山体公园”,小河区“卧龙山山体公园”、“檀香山山体公园”。目前,贵阳市已建成的各类公园和绿化广场面积约2442.55公顷,绿地率达到50%以上,具备了公众游览、休息、观赏等功能。

  但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负责人同时指出,由于历史原因,贵阳市公园普遍存在土地争议和纠纷。公园保护范围受侵占、生态环境遭破坏、周边建筑影响公园景观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加上公园和绿化广场内小商小贩,随意摆摊设点,无序经营,严重破坏了公园和绿化广场的管理秩序。同时,由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造成公园和绿化广场内植被、基础设施受到人为破坏的情况普遍。

  2007年至2009年,贵阳城市综合执法绿化管理执法方面共教育、查处损坏城镇树木花草行为2997起;教育、查处破坏绿化设施行为1097起;教育、清退、查处擅自在城镇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行为8225起;查处擅自占用绿地乱搭乱建行为100余起,面积约为14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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