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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砍伐自家树被认定毁绿
[日期:2009-11-04]  来源:都市晨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1月3日上午,徐州市段庄村一户居民砍伐了自家屋后的一棵梧桐树,泉山区园林中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责令该户居民停止砍伐,并认定这是一种毁绿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段庄村924号,在该栋居民楼后侧,看到多名工人正在砍伐一棵梧桐树。这棵高约七八米、直径约40厘米粗的梧桐树已被砍伐的仅剩光秃秃的主干,枝条等都已被锯落到树下。正在砍伐树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这棵梧桐树是自己20年前栽的,由于长势太茂,树枝已戳到南侧的房顶上,瓦片也被戳掉,所以他才决定砍伐这棵梧桐树。

  泉山区园林中队执法人员表示,刘某砍伐树木的行为未经批准,是毁绿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砍伐行为,同时责令刘某到单位接受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按照我市树木相关管理规定,即便是市民自己栽种的树木,也没有擅自砍伐的权利,如需砍伐,必须到园林部门报批。如果未经报批擅自砍伐,园林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将依据被砍伐树木价值确定。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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