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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古樟有下落 价值千万遭贱卖
[日期:2010-08-13]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綦芬   发表评论(0)打印



    新店一棵300多年树龄的一级古樟树,上个月被人连根盗走。记者昨天获悉,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古樟树现在有下落了。

  这棵古樟树生长在三环路晋安段罗汉山遂道口西口百米处规划的道路绿化带上。据当地村民介绍,它是长乐马姓祖宗入磐石村马厝下时种的风水树,如今有300多岁了。

  据市园林局同志介绍,这棵古树虽有几根枝干遭雷击或在大炼钢时期被锯,冠幅不是很大,才12米。但长势良好,枝繁茂、树姿雄伟。它的主干比现有的樟树王(五一路同寿园内)还大,胸围达8.792米,5个人都抱不拢。

     

  因市政建设拆迁,磐石村只剩几家人未拆迁。7月10日晚至11日凌晨,有人趁村民拆迁,用钩机将该树连根挖起。12日,市园林局接到村民举报,即派晋安区园林局赶往现场察看,发现古树不见了,地下留着残枝败叶,没人知道古樟树的下落。 

  据悉,在三环路晋安段建设初期,市园林局已就这棵古树提出保护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这棵古樟树就地保留,并委托市园林科研院制定了保护方案。市园林局还曾为此树向有关市政建设单位打过招呼,要求保护好这棵古树。

  经过森林公安的努力,这棵古樟树近日有了下落。它被偷盗者以几万元的价格卖给闽侯一家雕厂。森林公安赶到这家木雕厂时,古樟树的树干已被锯成一段段,主干被剥了皮。目前案子还在追查中。

  市园林局同志告诉记者,这是我市发现的第一起一级古木被盗挖、盗砍、盗卖案件。这棵古樟树是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名木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它的树龄约350年,是“活文物”。市园林科研院初步估计该树的价值为1085万元。

  《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严禁砍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违反本规定,砍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损害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按其价值赔偿损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可以处以等额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水墨清侠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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