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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的通知
[日期:2007-11-12]  来源:建设部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建办质函[2007]68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计划)司,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管理水平,建设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22~23日在深圳共同主办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的主题

  论坛的主题是:质量·和谐·发展。

  论坛的议题包括:市场环境与工程质量管理、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与落实、技术进步与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等。届时请建设部、深圳市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发表演讲,并就建设工程质量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

  二、论坛时间和地点

  论坛时间:2007年11月22~23日,11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五洲宾馆A座大堂。

  论坛地点:深圳市五洲宾馆B座二楼华夏厅(深圳市深南大道6001号,电话:0755-82938000)

  三、论坛联系人和电话

  (一)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系人: 朱长喜、丁博涵

  电话:(010)58934582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人:李 梅、李海鹰

  电 话:李 梅 0755-83293136  13510819223

      李海鹰 0755-83272993  13590284110

  传 真:0755-83272995

  请有关部门、各地主管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并将会议回执(附后)于11月15日前传真至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便安排住宿和接站。

  附件:“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参会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参会回执

姓 名

 

性 别

 

职称 / 职务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到达深圳市的航班(或车次)

 

是否接站

 

   请于2007年11月15日前传真至:0755-8327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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