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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园林局副局长朱宣明到会发言(图)
[日期:2008-11-29]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中国风景园林网   发表评论(0)打印



长治市园林局副局长朱宣明到会发言

长治市园林局副局长朱宣明到会发言

  中国风景园林网 为研究交流和探讨风景园林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促进风景园林事业发展问题,2008年11月29日全国风景园林行业管理与法制建设研讨会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会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信息委员会、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办;中国建设报社、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城市出版社风景园林图书出版发行中心、长沙市园林绿化协会承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长沙市政府、湖南省建设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信息委员会的领导到会讲话;北京、重庆等二十多个市、县城建、园林主管部门、学会的领导同志,北京林业大学专家以及部分园林绿化工程企业负责人到会并发言。会上还表彰了2007年度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长治市园林局副局长朱宣明到会发言,他的发言主题是:依法建绿管绿 确保城市绿化成果——简论长治市城市绿化法规的建立实施。以下是他的发言内容:

  长治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太行山麓的上党盆地,东倚太行,西枕太岳,古有"天下脊"的美称,是连接晋、冀、鲁、豫四省的重要通道。全市辖13个县(市)区,市域面积13896平方公里,人口327万,建成区面积45.3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36.1万。长治市群山环绕,平均海拔910米,大陆性季风影响强烈,暖温带大陆性气候显著,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量618.9毫米,年均气温9.1摄氏度,被誉为"高山盆地、清凉之都"。

  优越的自然环境、独特的的地理位置和深厚的人文历史,为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2006年元月,长治市被国家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至此我市园林绿化建设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然而新的一届

  市委、市政府并未就此满足,以"精品、生态、效益、魅力"的园林理念为指引,继续踏上园林绿化工作的新征程。自2006年至今,我市市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含新区、规划区)291.66万平方米,新增(改造)公共绿地106.74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7%,绿地率达到43.5况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74平方米,我市园林绿化呈现出优良的生态环境、精美的园林艺术、合理的绿地布局,实现了园林绿化水平和三项指标的稳步提升。

  在取得一定绿化成绩的同时,如何巩固绿化成果成为我们当前以至今后都必须认真面对、有效解决的问题。通过在城市绿化工作中的长期实践,我们深深感到,绿化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是根本,只有依法建绿、管绿,才能确保城市绿化成果不受破坏,城市绿化取得更深发展,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幸福。为此,近几年来,我们在城市绿化法规上进行了如下尝试:

  一、科学决策,在完善绿化法规上作文章

  "万事法为先",只有具备完善的绿化政策、法规,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等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实施,才能保证城市绿化得到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长治市绿地系统规划

  根据我市的城市发展实际,经过科学决策,按照城市绿地总体规划确定我市为"山西省区域中心重要工业城市,具有传统上党特色的现代化山水城市"。2003年8月26日召开了"长治市主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评审会。我市绿地规划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编制后,经评审委员会充分讨论,认为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资料详实,现状分析透彻,基符合长治市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图纸文本齐全,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要求,予以通过。2003年9月,经市政府研究,并根据《长治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绿化实际情况,原则同意,成为我市在城市绿化发展事业上的总纲。

  (二)制定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实行绿线管理,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切实保证绿化建设用地而实施的强制性政策措施。

  2004午12月18日,"长治市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颁布实施。该实施细则在实际执行中,发现存在一定局限性。我市园林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提出了修订意见。市政府经过多次讨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长治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于2008年8月16日经市人民政府10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主要特点有:一是全民共建、社会共管、成立社会联动机制;二是严格绿化指标,规范办事程序;三是加重违规查处力度。该办法的出台成为我市贯彻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的一个正式规章,为我市深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法律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制定绿色图章制度

  "绿色图章"制度即"绿化审批专用章"和饿市绿化合格专用章",是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规划和竣工进行审核的签章。城市绿线范围的各类绿地,必须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市各类绿化用地涵盖了城市所有绿地类型,包括公园绿地(含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游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我市的"绿色图章"制度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目前已经审批了18个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在我市全面实施。这一制度的贯彻使我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指标得到了有效落实。

  通过以上三项重要绿化法规的制定,为我市绿化工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是提高我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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