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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确定保留
[日期:2009-07-31]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荟 陈俊杰   发表评论(0)打印



    北京市文物局责成建设单位调整方案;梁思成清华大学内故居亦将被保护

     昨日,北总布胡同12号院金岳霖故居,部分旧房日前被拆。本报记者 浦峰 摄

  对于故居被保留并加以保护,这个事情本身让人高兴。但是,其中的意义不在于为一个家庭保留一所房子,而是为北京旧城整体保护带来的更加丰富的意义。现在的北京,能保留一点就多保留一点吧。——梁从诫夫人方晶

  名人的事迹往往十分感人,而作为承载这些名人事迹的故居,教育效果更为直观、生动和鲜活。同时,对于名人故居的价值鉴别标准也不应‘一刀切’,可以有不同区域、层次的标准。要着重看故居的精神、文化、社会价值,而绝不能单纯考虑建筑质量和艺术价值。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东城区北总布胡同24号院在经历拆迁风波后确定将被保留。

  昨日上午,北京市文物局会同市规划委专题研究该院落保护问题后,表示已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并将邀请专家制订具体保护措施。此外,梁思成在清华大学内的故居也将被保护。

  梁林故居部分被拆

  北总布胡同24号院原是一座两进小四合院,1931年至1937年,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在此租住(当时的门牌是3号),他们的小儿子梁从诫也在这里出生。

  因所在北总布胡同涉及商业项目建设,要实施拆迁,24号院门楼及西厢房被先后拆除。今年7月11日,此事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关注。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保单位,依法严格保护。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开辟名人纪念馆等纪念设施与保护名人故居是两个概念,属不同范畴。把名人故居列入文保单位,并非必须“专门腾出做纪念馆”,完全可以不影响故居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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