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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改百姓园”不如“还园于民”
[日期:2010-03-18]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把所有公园改成百姓园,是否意味着公路要改成百姓路,公共厕所要改成百姓厕所?这不是雷人吗?从技术含量的角度看,政协委员提出如此提案,不仅不靠谱,还有浪费提案资源的嫌疑。但是,换个角度看,吴欢委员提出公园改百姓园的提案,具有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民族团结,保护百姓权利的用意,并非全是哗众取宠的炒作之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吴委员的提案实际上是对公民精神的呼唤,对百姓权利缺乏有力保护的一种文化焦虑。

  在我看来,吴欢委员为公园“正名”,也代表了一种权利诉求。我们对此可以提出质疑,反对他的观点,但不必一味上纲上线。套用一句流行语“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尊重你说话的权利”。我的观点是,吴欢委员“公园改百姓园”提案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是公园改名大可不必。与其为公园“正名”,还不如保护百姓权利,还原公园的公益属性。

  虽然不少城市开辟了免费公园,但是免费公园的数量与质量,同百姓需求有较大差距。不仅打着免费旗号的城市公园设置“园中园”继续收费,而且不少名公园、名景区本身票价高昂,还在不停涨价,把普通百姓拒之门外。

  2008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曾经针对部分景点门票竞相攀比、价格偏高的问题,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用一年的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但是,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发改委公布的禁涨令尚不满一年。不少公园、景区都嚷嚷涨价。公园、景区大幅涨价,这对于想亲山水、远尘埃,舒缓疲劳神经的百姓游客来说,无疑是大煞风景的坏消息。

  从公园、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公园、景区是著名文化遗产,是全体国人共享的名胜财富。地方只是遗产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性与社会功能,不能单纯以门票论价值。而且公园、景区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仅像自来水、天然气那样牵涉到当地百姓的利益,还直接影响外地游客利益。而按行业惯例,景区往往会出台多种优惠措施补偿当地游客,比如门票打折,推出月票、年票等等。受门票涨价影响较小的群体参与价格决策,而真正要多掏腰包的外地游客却被排除在听证会之外,景区与地方关门涨价,显然难言公平。

  与我们的高门票政策不同,国外不少公园根本不卖门票。资料显示,英国多数公园免费开放;美国著名的中央公园没有围墙,任人游乐;在寸土寸金的日本,公园和自然景观基本不收费。国外公园即使卖门票,票价也普遍低廉,与当地百姓收入水平比起来,是九牛一毛。意大利著名的古罗马斗兽场只需6欧元。法国的卢浮宫、凯旋门、凡尔赛宫、枫丹白露、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卢瓦尔河谷城堡群等举世闻名的景观每年吸引众多游客前来观光。对这些宝贵的“财富”,法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未来”的管理原则,不因为这些景点“有名”而随意提价,而采取“低价策略”弘扬民族文化。

  人家的公园免费或者低价吸引游客,还园于民;我们的公园抛弃公益属性,门票价格居高不下,压抑普通百姓的游园需求,让人郁闷。如果说“公园改百姓园”是多此一举的话,还原公园的公益属性,激活百姓的休闲、观光热情,让普通百姓不再“望园兴叹”,应该可以做到。

  相关链接:政协委员建议将“公园”名改为“百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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