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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在苏州的实践
[日期:2010-04-21]  来源:《建设科技》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王丽君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内目前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标准最高的一项创建活动,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市自2003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继续坚持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2005年全面启动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将其列入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十次党代会的奋斗目标。2007年我市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我市的创建工作继续延续和深化。与此同时,国家建设部又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地开展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的编制和出台工作,为我国今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明确了导向和指引,对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评价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既积极参与了编标的整个过程,又结合《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了具体实践。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结合实际,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

  2007年,建设部在苏州召开了生态园林城市研讨会,邀请12个城市代表和有关专家对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体系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着手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定工作。

  2008年年初,建设部正式成立了以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研究院为主编、北京林业大学等7家单位为参编的编标小组,负责《标准》的编制和出台工作。作为7个参编单位之一,也是唯一地级市园林局,不仅承担着收集整理分区的基础资料和意见反馈工作,参与各阶段成果讨论和园林绿化评价标准部分内容的编写,而且深感自身责任重大,代表着更多一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标准》的可操作性建言献策。

  7月,编标小组着手在全国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指标的基础调研,首先选择了邯郸、苏州作为北方和南方城市的代表开展了预调研工作。我们组织了本市17个相关部门就《调研大纲》中21大类、123项指标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深入探讨,对成熟指标、导向性指标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部分不可操作性指标进行了调整,这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反复多轮《标准》阶段性成果讨论中,我市多次组织召开本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专业人员调研会议,结合我市城市绿化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工作成果以及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对标准涉及的框架、内容、要求及可操作性等方面,本着科学全面、突出重点、易于操作的原则,反复推敲,形成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受到了编制组的高度评价和积极采纳,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009年12月,《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

  结合创建,积极践行新《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目标定位高、导向性强、涵盖面广的系统工程。作为试点城市,我们按照建设部要求,制定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部署了创建任务,积极开展试点项目研究。与此同时,《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在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和特色建设等6个方面,分四个标准等级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评价。因此,我们紧密结合新《标准》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

  1. 规划先导,构筑高质量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按照《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了新一轮《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的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分级、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构筑“五片、八园、四楔、三带、一环九溪”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框架,为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绿线划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绿线管理体系,有效控制规划绿地和保护既有绿化成果。

  2. 突出重点,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提档升级。至2009年底,我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为42.5%,绿地率为37%,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4.8㎡。在创建试点过程中,更加注重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突出抓好太湖、阳澄湖等湖泊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和 “四角山水”生态建设,建成了三角嘴湿地公园、沙湖生态园、莲池湖公园、白马涧生态公园、白塘生态园、荷塘月色湿地公园等一批规模大、生态效应明显的郊野公园。更加注重基础设施的绿化配套,坚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城市绿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重点实施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配套绿化工程,结合城际高速、城市快速路网以及城市出入口的建设,营造以乔为主的生态防护林网,建设绿色走廊和大型交通枢纽绿地。更加注重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继续推进惠民效应明显的“百园工程”,结合老新村改造建设小绿地、小花坛和小游园等“三小”绿地,做到市民出行350米就能步入绿色空间。更加注重城市绿化的特色营造,老城区采取小、多、匀、精的均衡布局,将古典园林元素延伸到街头巷尾,突出精、细、秀、美的特色。新城区突出生态优先的规划理念,吸收运用现代造园手法,体现了浓厚的时代气息和区域特征。更加注重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探索,通过合理配置乔、灌、,构建复层结构的植物群落,开展植物多样性调查研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推广和使用乡土树种。

  3. 健全机制,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到目前我市已有《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苏州园林管理保护条例》、《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实现了园林绿化法规全覆盖,这在全国尚属首家。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确保各类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按规划实施。依据“建养并举、长效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2005年出台了《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了城市绿化养护专项资金投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府采购,构建科学、有序、高效的绿化养护平台,实现了城市绿化养护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突击型向长效型、经验型向科学型的根本性转变。

  4. 科技兴绿,创建试点市示范项目进展顺利。在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这一新的平台上,根据当前城市绿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开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分别与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先后组织开展了《苏州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及保护对策》、《苏州古树名木保护与监测预警标准研究》、《苏州市热岛效应监测与评估研究》等专项课题研究,部分科研成果已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得到了应用和推广。根据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的要求,我市还开展了4项示范项目:苏州园林水体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研究与示范项目(国家863“十五”重大科技专项)、三角嘴湿地公园建设工程、苏州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工程、金鸡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这些示范项目都按照时序进展,取得的成果在水质净化、湿地公园建设、生态产业园以及湖体综合治理等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结合《标准》,积极寻找差距与不足

  即将出台的《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是一项新的标准,它既很好地融合了当今园林绿化行业现行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同时它又注入了新的理念,引导园林绿化建设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并结合创建工作对《标准》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对照新《标准》,特别是Ⅰ级评价标准,我们依然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节约型绿地建设、绿地生物防治等方面继续加大力。今后,我们将认真执行新《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力争早日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把苏州建设成为生态更加优良、环境更加优美、群众更加满意的“最佳宜居城市”。

    摘自《建设科技》2010 NO.7  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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