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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将推进珠三角规划纲要配套立法
[日期:2009-02-12]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着手进行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所需配套法规的立法调研,适时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着力推进公开民主立法

  崔健在回顾一年立法工作时说,去年广东的立法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同时着力促进改善民生。截止今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和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32件。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民主、科学立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在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立法听证等形式,广泛吸纳民意。

  去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着手编制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已近尾声,届时将向社会公布。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实施法规立项论证制度,规定所有立法项目必须经过论证才能纳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把住了立法的“入口关”。

  抓住民生热点开展监督

  去年,省人大常委积极围绕民生热点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相关报告,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广东社会保险基金2007年决算和2008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替参保群众“看紧”了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的使用。组织实施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农业法、义务教育法和环境影响评估法等的执法检查。

  据统计,去年全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代表热线等,共计2800多人次。

  今年拟审议21件法规草案

  崔健表示,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完善关系广东科学发展的法规为重点,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为民的宗旨,探索完善多元化的法规起草模式,创新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据介绍,今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21件,其中继续审议的3件,新制定的7件,修改的11件。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跟踪监督广东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整改工作情况,其他具体的监督项目将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后择时向社会公布。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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