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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城市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
[日期:2009-11-24]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1月10日-12日,上海,2009年全国规划院院长会议上颁出“200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各个奖项。作为江苏援助拉萨的重点工程“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摘得一等奖。同时,这一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批复,即将开始付诸实施。

  据介绍,援助拉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是江苏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援藏项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选拔组织援藏人员,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规划编制人员先后8次进藏,用1年多时间完成了总体规划。

  建城1300多年、首批国家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拉萨,面临发展与传统保护的两难境地。《总规》确立了“保持特色、保护文化、保障生态、科学发展”的规划理念,提出了建设“特色拉萨、人文拉萨、生态拉萨、现代拉萨”和“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我们希望将来游客一进拉萨城区,几公里外就能看到布达拉宫。”江苏省建设厅张泉副厅长说,“通过对标志性建筑的视廓控制,将来在拉鲁湿地、拉萨河南岸、火车站、川藏公路与青藏公路进入城区的路上以及江苏大道等处,都能清楚地看到布达拉宫。”

  《总规》强调构筑特色拉萨空间体系。“不但是旧城区体现传统特色,新区的建筑也要体现民族特色。”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袁锦富表示。据悉,在《总规》中,茶马古道、唐蕃古道、圣湖纳错、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都将得到有效保护。八廓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等世界文化遗产,小昭寺、哲蚌寺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将得到重点保护。同时,规划还提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等。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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