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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环: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十大关系
(六)使用与观瞻的关系 一个建筑之所以需要,一般都是由它的使用功能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建筑物都是使用功能第一。但是,由于建筑物还有观瞻的作用,所以人们总是在满足使用的条件下,尽可能搞得美观一些。从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方面、是“凝固的音乐”这个意义上讲,观瞻本身也是一种功能,或者说是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些建筑物由于位置重要,首先要考虑的是街景和观瞻,观瞻就成为这些建筑物的最重要的功能。一个城市的面貌,是由城市各个街道组成的。能不能做到每一个建筑,既照顾了使用需要,又满足了街景要求,使每个建筑物都为街景增辉而不减色呢?我认为,只要认真下功夫,是可以做到的。必须指出,不重视外立面,不讲究建筑艺术,这是多年来“左”的影响的结果,我们已经吃了苦头,今天应该摒弃这样的观点和做法。建筑作为一种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作为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作为一个民族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标志,应该讲求艺术、表现水平。在座的有不少是建筑师,建筑师不重视建筑艺术,实际上就是否认了自己存在的必要,起码是否认了自己的重要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针对天津市在外立面上的文章做得不够而言的,并不是说使用功能不重要,也不是说在使用功能上不需要改进和提高,而是要求把使用与观瞻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尽可能搞得更好一些。 (七)降低造价与提高水平的关系 前面讲的都是强调提高水平,这就碰到一个问题,按照一般的理解,提高水平就要多花钱。我认为必要的、该花的钱还是得花。但是,提高水平并不一定等于多花钱。而且严格地讲,高水平本身就包含着低造价。高明的建筑师之所以高明,就在于他能把这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有的建筑钱多花了,房子反而难看了,花钱买了个难看。建筑物的外饰面全是单一的红砖墙是不好的。我们最近正在研究不同颜色的砖,强调在檐口、阳台、窗口、窗套上做文章,改变单一红色的毛病。但是,把整个楼、整条街都搞成干粘石白色的,这不同样单调吗?现在世界上把大量使用干粘石当作教训,认为易脏、难看、难修。我们不否定必要的、局部的使用干粘石,但是,我不主张大面积搞这个东西。它脏了没法刷,破了没法补。同样,建筑外墙用瓷砖、马赛克太多了,效果也不好。过几年风吹日晒掉下几块,补也没法补,即使补上了,也像是旧衣服加了个新补丁,很难看。什么叫水平高?我认为把美观、适用、省钱结合得好才是水平高。好的建筑师不在于多花钱,而在于花同样的钱却能做到更美观、更适用。建筑得讲究美术上的点缀,要点缀得有层次,要眉清目秀。另外,我们有些建筑的基础搞得过大,浪费很多。保险和保守是两个概念,不能因为要保险而变成保守。地震要考虑,但要有区别。首先区别地质情况,其次区别使用对象。抗8度与抗7度,在用钢材上差1倍多,混凝土差多少,造价差多少?再有结构形式,我说过多次,框架结构偏多。这一点一直不被设计人员所理解。我不反对有些建筑必须采用框架,但不加区别地大面积搞框架是不合理的。我们不能把高水平和低造价简单地对立起来,而应该研究提高水平和降低造价的关系。有一段时间,为了降低造价,把住宅的标准越搞越低,面积越搞越小,居住很不方便,这是不可取的。必须明确,在保证使用功能和观瞻效果的基础上,把造价降下来,这才叫真水平。 (八)设计与施工的关系 这也是工程建设的一个老问题,有过多次的反复。设计是属于主观活动,施工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任何一个设计,都是要通过施工和使用的实践来检验的。所以,设计和施工必须很好地结合,不能彼此脱节。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设计与施工结合得不够,设计脱离实际,施工违反设计,效果不好,经济效益也不好。有一度曾提出设计为施工服务,犯过施工主宰设计的毛病,主要表现在统管施工、设计的建委,常常偏重于施工,着眼于完成任务,代表施工单位的意见压设计;施工单位有时为了图快、图省事,不按设计施工,随意减少施工项目,砍掉必要的装饰;或者由于施工人员不懂设计,机械地按图纸办事,不能体现设计思想,结果影响了工程速度和质量,甚至造成隐患。因此,施工人员必须重视设计,懂得设计,研究设计,体现设计,以避免失误,进而起到补充、完善、提高设计的作用。同样,也有过设计不考虑施工,不同施工相结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片面地强调按图施工,不听取施工人员的合理意见,否认在不影响最终效果的前提下以多快好省为目标修改设计,造成了不少无意义的劳动、无效果的投资,损失和浪费是相当大的。因此,设计人员必须懂得施工,了解工艺,知道在施工过程中该如何操作,才能使设计符合实际,才能使工程尽可能多快好省。事实上,许多建筑在功能、观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简单地改变一下设计,施工就可以省很多的时间和投资。我曾建议,要有计划地组织设计人员参加一段施工,搞几个不同结构形式、不同施工工艺的工程,通过设计和施工的相互了解与结合,一方面修改和完善某些不合理的设计,另一方面又可用科学合理的设计去引导施工,优化施工工艺,提高管理水平。这样,对设计和施工都有好处。设计内部几个专业的关系也要研究。如建筑与结构的关系,结构设计除了偏于保守之外,还偏于迁就建筑,也可以说建筑不太尊重结构。建筑、结构与电、水、暖的关系也要研究。总之,要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必须认真研究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处理好设计与施工以及设计内部各个专业之间的关系。 (九)规范与规律的关系 规律是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不是偶然的,而是不断重复出现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趋势。所以,规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规范是实践经验的总结,规范反映规律,是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并经过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颁布的标准和规定,是在一定范围内所有部门、单位必须遵守执行的。没有规范,或者有了规范不按规范执行,那就必然出现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质量事故或其他问题。但是,一方面,由于规范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作用,很难完全概括特殊的、具体的工程,并且规范是人定的,由于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是个过程,而人在制定规范时,要受到当时形势、政策、人员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难免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另一方面,客观世界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如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等,过时了的规范就应当进行修改。而且,全国性的统一规范还应当结合当地情况运用,不能简单地套用。如何把规范的普遍性与当地的、具体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做到每一项工程的多快好省,这是一个大题目。 有人问,规范、规律究竟谁大?我说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但归根结底规范要符合规律,反映规律。违背客观规律的规范,不管是哪里通过的,都应该修改。我认为,在贯彻全国统一规范的情况下,各个地区都要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和制定本地区带有补充性质的具体规定。天津这么大的城市,有这么多的工程技术人员,天津大学等高校还有专门搞土建专业教学的,我们完全有责任、有能力在贯彻全国统一规范的过程中,根据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制定出符合当地情况的规定。当前最急迫的是:要根据不同建筑的功能、性质、特点和地区,研究确定建筑的抗震标准,尽快改变不分地段、不管用途,一律8度设防而造成巨大浪费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对抗震的一些措施也要进行研究。 (十)放开搞活与集中统一的关系 简单地讲,规划要集中统一,设计要放开搞活。当然,规划和设计都有一个深化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问题。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的东西,不能分散,必须集中统一。目前反映在规划中的问题,多属于工作问题、作风问题,而不是集中与分散的体制问题。规划需要改革,是应当为大家服务的,但规划的改革必须有利于集中统一。在强调规划集中统一的同时,如何解决规划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也要改革,也要放开搞活呢?我认为,在大的统一前提下放一些不应当集中统一的权力给下边,使下边有一定的主动性、创造性,这就叫放开搞活。现在郊县有了规划员,市区有了规划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市规划局为主。各市区规划处主要研究本区的区街详细规划,对每条街道的性质、红线、高度、形式、色调等提出自己的意见,上报市局批准。在这个基础上,各区有权对每一幢建筑物批准建筑执照。规划集中统一表现在对各区规划工作的加强。各区成立规划处以后,要加强力量,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对本区的地形、街道、房屋、道路、园林、绿地等情况搞清、搞熟。要深入下去,经常到各街道去看看。市局管大的,一定功能,二定红线,三定高低,四定大小,五定形式,六定颜色,等等。在这个大原则下,设计可以变化,可以创新。设计必须改变一家独揽的局面,逐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允许有条件的单位,经审查批准,组织设计机构,承担设计任务,以解决任务大、人手少的矛盾。同时,这样各显其能,开展竞争,也有利于改变目前设计单一和水平不高的问题。
编辑:jo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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