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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区世界遗产地定期报告培训内容
定期报告简介 缔约国定期(6年一次)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就本国世界遗产保护状况作出详尽的说明。 定期报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缔约国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情况;第二部分为每一个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状况。 定期报告由什么机构负责 缔约国本身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写工作。 缔约国可要求秘书处和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物保护和修复研究中心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提供专家咨询。 世界遗产委员会及其秘书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支持缔约国的这些任务,并帮助执行区域定期报告战略。 世界遗产委员会审查和回应缔约国的定期报告,最后,将调查结果汇总到报告中,向教科文组织大会汇报。 定期报告的目的 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第29条和操作指南的第199到210段,定期报告具有以下四个目的: 1、评估缔约国对世界遗产公约的应用情况; 2、评估世界遗产地的世界遗产价值是否随着时间推移一直得到维持; 3、更新世界遗产地的信息,记录遗产地环境和遗产保护状况的变化情况; 4、为区域合作和各国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建立了机制。 第一轮定期报告的时间和规模 共计:146个缔约国的496个遗产地被评估,其中亚太区96个 第一轮定期报告涉及的中国世界遗产地 共14处(1994之前),具体如下: 长城(1987) 黄山(1990) 黄龙风景名胜区(1992)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1994) 亚太区第一轮定期报告(1999-2003)的成果 ·文件出版 主题: 亚太区的全球战略 世界遗产价值的鉴定和保护 世界遗产面临的威胁和风险 ·光盘发行 亚洲行动计划2003-2009 目标: 能力建设: 申报文本的准备,遗产地管理规划 立法机制的加强 保护和管理手段的提升 信息共享 扶贫和社区参与 亚洲后续战略第二阶段: 国家和亚区域行动计划的实施 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帮助代表不足的缔约国准备申遗文本 根据全球战略明确差距,修改国家预备名录
编辑:roy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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