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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区世界遗产地定期报告培训内容
[日期:2010-05-26]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定期报告简介

  缔约国定期(6年一次)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就本国世界遗产保护状况作出详尽的说明。

  定期报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缔约国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情况;第二部分为每一个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状况。

  定期报告由什么机构负责

  缔约国本身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写工作。

  缔约国可要求秘书处和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物保护和修复研究中心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提供专家咨询。

  世界遗产委员会及其秘书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支持缔约国的这些任务,并帮助执行区域定期报告战略。

  世界遗产委员会审查和回应缔约国的定期报告,最后,将调查结果汇总到报告中,向教科文组织大会汇报。

  定期报告的目的

  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第29条和操作指南的第199到210段,定期报告具有以下四个目的:

  1、评估缔约国对世界遗产公约的应用情况;

  2、评估世界遗产地的世界遗产价值是否随着时间推移一直得到维持;

  3、更新世界遗产地的信息,记录遗产地环境和遗产保护状况的变化情况;

  4、为区域合作和各国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建立了机制。

  第一轮定期报告的时间和规模

  共计:146个缔约国的496个遗产地被评估,其中亚太区96个

  第一轮定期报告涉及的中国世界遗产地

  共14处(1994之前),具体如下:

  长城(1987)
  明清北京和沈阳故宫(1987)
  北京周口店北京人遗址(1987)
  秦始皇陵(1987)
  莫高窟(1987)
  泰山(1987)

  黄山(1990)

  黄龙风景名胜区(1992)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1992)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1992)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1994)
  武当山古建筑群(1994年)
  拉萨布达拉宫(1994)
  孔府孔庙孔陵(1994)

  亚太区第一轮定期报告(1999-2003)的成果

  ·文件出版

  主题:

  亚太区的全球战略

  世界遗产价值的鉴定和保护

  世界遗产面临的威胁和风险

  ·光盘发行

  亚洲行动计划2003-2009

  目标:

  能力建设:

  申报文本的准备,遗产地管理规划

  立法机制的加强

  保护和管理手段的提升

  信息共享

  扶贫和社区参与

  亚洲后续战略第二阶段:

  国家和亚区域行动计划的实施

  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帮助代表不足的缔约国准备申遗文本

  根据全球战略明确差距,修改国家预备名录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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