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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09-12-21]  来源:搜狐证券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森根国际3B3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点击查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点击查看)。

  公司2009年1月2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董事会在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对《公司章程(案)》的相关条款予以确定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09年12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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