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四、凡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须于2010年8月2日17:30时前携带以下证件到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注册建造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
7、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
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0、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均须胶装),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市柳青河东岸(三和四街与五街之间)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然后到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150元,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执行北城新区优惠政策按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的三分之一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