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 级(含)以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报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初级职称(含)以上资格证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各三份并加原单位公章)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3日(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企业法人代表、投标项目负责人第贰代身份证原件及企业IC卡到 招投标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
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备注:该工程不得转包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在场施工,有关处罚详见招标文件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每标段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每标段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每标段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不少于9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按照《优选评分标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中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资审合格投标人在发标前须向兴化市 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凭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户名: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进度款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即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3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根据审计结果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评 标 定 标 办 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