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3) 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
4) 本工程要求配置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两名,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7日——2010年8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三、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不能参加投标或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报告》(空港经济区规建局颁发)中取消入区参加 招投标资格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
十五、未参加报名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不实行资格预审,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最终是否资格预审在报名期满后招标人另行通知。招标人通知须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但未递交的投标申请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十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