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申请书》;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 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6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的潜在投标人>9家时,随机抽取9家;3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9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原购买招标文件的的投标单位,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 年8月20日9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 8月20日15时00分00秒 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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