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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更需要“城市景观”
[日期:2009-09-21]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靳晓磊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区域所副所长张险峰指出,城市景观是宜居城市的必要元素,城市景观建设应突出城市的结构特色。

  城市景观能增强城市竞争力

  “宜居城市”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而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城市景观也成为了“宜居”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景观,简言之就是城市中具有审美感的风景,是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结合体。

  城市景观建设的动力来源不同,其中,精神动力是人们追求美的天性;社会动力是市民获得归属感、安全感和自豪感的需要;政治动力是当权者强化权力和意志的工具;经济动力则是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法宝;此外,还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城市景观有趋同化倾向

  目前,从国内城市景观建设来看,存在较多的共同点。其中,由于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加速发展中,几乎每天都有大量以建筑为主的人工景观产生。

  同时,舶来文化产品侵蚀着传统文化的土壤,地方特色面临威胁。而一些建筑材料、构件,甚至是设计图纸的标准化、批量化,使得产生的人工景观渐渐趋同化。

  在这种形势下,进行城市景观建设时,则需要加强对自然的保护和对人工景观建设的调控。

  城市景观建设应避免“长官意志”

  具体到河北省的实际来说,在城市景观建设中具有诸多优势: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机遇空前;省政府大力推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紧靠京津智力资源,有利提高设计质量。

  但同时也存在景观建设受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制约、城市建设历史包袱重等因素的制约。对此,河北应注重突出城市结构特色,可以按不同地理特征区构建城市特色、根据不同城市规模构建城市特色。

  此外,还应该突出重点景观区域特色,这些区域一般包括城市中心区、商业步行区、主要街道、生活性滨水区、车站及主要公路出入口等门户地区,还包括历史街区和传统风貌保护区。

  城市景观设计牵涉范围较大,因此在建设中应重点处理好:个人好恶与大众审美的关系,避免“长官意志”和“精英式设计”;标准化与地方特色的关系,尊重和发扬地方文化传统,使新材料、新技术为新的文化服务;“海量”设计与规划执行的关系,及时把规划、设计成果转化为有效的管理工具;近期绩效与长期积淀的关系,呼唤文化的长期培育,避免短期行为和“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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